“多數名人其實並不擁有自己的飛機——他們是租的或包機。”
結論: 對大多數「搭私人飛機」的名人來說,是的:他們包機、持有飛行卡,或擁有持分所有權,而八卦照片裡「他們的飛機」屬於某家業者。較小的一群人——Swift、Kardashian、Musk、Jay-Z、Oprah——確實完整擁有飛機,通常透過公司或信託。而即使是真正自有的飛機,也常被放到包機證上,在機主不用時賺錢。
不擁有任何東西也能搭私人飛機的方式有三種:隨需包機(按趟付費)、飛行卡(預付時數),以及持分所有權(購買機隊的一部分股份,如 NetJets 或 Flexjet)。對每年飛 50–100 小時的人——多數巡演的音樂人與演員——這些遠比擁有更便宜也更簡單,所以他們多半這麼做。
完整擁有要到每年約 200–300 小時以上才開始划算,或是當隱私與掌控比金錢更重要時。FAA 登記紀錄顯示,許多名人的飛機登記在 LLC 或信託名下,而不是本人,這是合法且正常的,也是人們以為飛機是「租的」、其實是自有的原因之一。
還有混合形式。一架飛機可以由明星擁有,但交給 VistaJet 或 Clay Lacy 等業者管理並對外包機,所以理論上一位粉絲訂包機可能搭到它。反過來的情況也有:一架漆著名人名號的飛機(例如 Drake 的 Air Drake)可能是在商業安排下提供,而非購買。
這則傳聞是個不錯的預設假設;只是例外非常顯眼。
資料來源: faa.gov · en.wikipedia.org